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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大以来党的代表大会及2015“两会”关于文化建设的内容

来源:   作者:   编辑:张敬   发布日期:2015-05-08   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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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关于文化的内容:

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

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兴起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新高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全面发展,建设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为人民提供广阔文化舞台,让一切文化创造源泉充分涌流,开创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持续迸发、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人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全面提高、中华文化国际影响力不断增强的新局面。

(一)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兴国之魂,决定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凝聚社会共识。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坚持不懈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教育人民,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创新体系,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把广大人民团结凝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之下。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丰富人民精神世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能力,壮大主流思想舆论。

()全面提高公民道德素质。这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基本任务。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弘扬时代新风。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弘扬真善美、贬斥假恶丑,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劳动光荣、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深入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加强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活动、学习宣传道德模范常态化。

()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让人民享有健康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提高文化产品质量,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坚持面向基层、服务群众,加快推进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加大对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文化建设的帮扶力度,继续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繁荣发展少数民族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加强和改进网络内容建设,唱响网上主旋律。加强网络社会管理,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开展“扫黄打非”,抵制低俗现象。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提高全民科学素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

()增强文化整体实力和竞争力。文化实力和竞争力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标志。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发展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事业。加强重大公共文化工程和文化项目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效能。促进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构建和发展现代传播体系,提高传播能力。增强国有公益性文化单位活力,完善经营性文化单位法人治理结构,繁荣文化市场。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优秀文化成果。营造有利于高素质文化人才大量涌现、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造就一批名家大师和民族文化代表人物,表彰有杰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

我们一定要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向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宏伟目标阔步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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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内容,文化体制改革是我国全方位改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任务和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的总体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对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作出新的重大战略部署,鲜明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以激发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为中心环节,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这为我们在新的起点上加快文化改革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在中央的科学决策和正确领导下,文化体制改革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取得重大突破和阶段性成果。中央确定的文化体制改革阶段性任务基本完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框架初步建立,文化产业规模和实力不断壮大,文化市场空前繁荣,精品力作大量涌现,文化走出去日益拓展,文化改革发展开创了新局面,初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实践充分证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符合文化发展规律,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根本途径和必由之路。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创新亦无穷期,文化体制改革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这两个全面的要求,给文化体制改革打开了新的天地、注入了新的动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习近平同志在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强调指出,要继续推进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同时,把握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这进一步明确了我们加快文化改革发展的基本遵循。只有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不断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激发文化工作者和全社会文化创造热情,推动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繁荣发展,提供更多更好的优秀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才能更好地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进程中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才能更好地适应全面深化改革伟大事业中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时代要求,才能更好地形成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要看到,前一阶段文化体制改革成效明显但成果还不稳固,一些制约文化科学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完全破题,文化创新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必须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部署和要求,拿出更大的勇气和智慧,推进文化体制机制创新,确立新目标、规划路线图、实施新举措,进一步解放和发展文化生产力,为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建设打下更加坚实的基础。

完善文化管理体制

创新文化管理体制,是加强和改进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的内在要求,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方面,也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必须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管理、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企事业单位依法运营的文化管理体制,切实提高文化领域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

加快转变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职能。转变政府职能,形成科学的宏观调控和有效的政府治理,是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基本要求和重要任务。要按照政企分开、政事分开原则,推动政府部门由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推动党政部门与其所属的文化企事业单位进一步理顺关系,不断强化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转变政府职能,需要统筹“放”和“管”的关系,做到简政放权和加强监管齐推进、相协调。创新文化行政管理方式,善于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科技等多种管理手段,加快文化立法,加强行业自律,做到科学管理、依法管理、有效管理。

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国有文化资产是重要的宣传文化资源,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基础和保障。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既是政府部门的事情、又是党委的重要工作,既要保证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又要保证文化企业正确导向。要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建立党委和政府监管国有文化资产的管理机构,实行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充分考虑宣传文化工作自身特点和管理需求,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探索建立主管主办制度与现代企业出资人制度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始终确保党对国有文化单位重大事项的决策权、资产配置的控制权、宣传业务的终审权、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权。

完善互联网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互联网迅速发展、广泛普及,日益大众化、媒体化,对加强和改进互联网管理提出迫切要求。要创新管理思路,统筹各方力量,认真贯彻积极利用、科学发展、依法管理、确保安全的方针,进一步健全基础管理、内容管理、行业管理以及网络违法犯罪防范和打击等工作联动机制,加快形成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公众监督、社会教育相结合的互联网管理体系。加强和改进网络文化建设和管理,加强网上舆论引导,实施网络内容建设工程,加强网络法制建设,健全网络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形成正面引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的网络舆论工作格局。加大依法治网力度,加强对网上有害信息、网络谣言的整治,推进网络依法规范有序运行,使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起来。完善互联网管理领导体制,确保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

进一步规范传播秩序。巩固发展健康向上的主流舆论是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的基本职责,加强舆论引导、规范传播秩序是完善文化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要健全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的体制机制。整合新闻媒体资源,加大国家扶持力度,做强主流媒体,壮大主流声音。适应多媒体融合发展的新趋势,以党报党刊、电台电视台为主,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推动新闻发布制度化。构建多层次、专业化的新闻发布平台。严格新闻工作者职业资格制度,加强职业道德和业务知识培训,确保新闻工作者真实准确传播新闻信息,坚决杜绝虚假新闻、新闻敲诈等行为。

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文化繁荣发展越来越离不开市场,越来越需要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必须加快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进一步打破文化市场条块分割、地区封锁、城乡分离的传统格局,完善文化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优胜劣汰,促进文化资源在全国范围内流动。

加快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经营性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只是培育合格市场主体的第一步,其发展活力和竞争力如何,还要看其内部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水平。要以培育合格文化市场主体为目标,继续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深化拓展出版、发行、影视、演艺等领域改革成果,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形成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导向把控、资本运作和市场经营能力。对按规定转制的重要国有传媒企业,开展探索实行特殊管理股制度的试点,使国有资本始终保有最大的决策权和控制权。把转企改制与资源整合、结构调整、做大做强结合起来,鼓励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使之尽快成为文化产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和文化领域的战略投资者,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

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加快发展文化产业,必须毫不动摇地支持和壮大国有或国有控股文化企业,毫不动摇地鼓励和引导各种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文化产业格局。要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投资文化产业,允许其参与对外出版、网络出版,允许其以控股形式参与国有影视制作机构、文艺院团改制经营。加强和改进对非公有制文化企业的服务和管理,引导它们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各种形式的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加大财税扶持,缓解融资难题,为其加快发展创造良好环境。在坚持出版权、播出权特许经营前提下,允许制作和出版、制作和播出分开。

建立多层次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是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顺畅运行的基础条件。要重点发展图书、电子音像制品、演出娱乐、影视剧、动漫游戏等产品市场,加快培育产权、版权、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进一步完善中国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等综合交易平台。大力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加快建设大型文化流通企业和文化产品物流基地。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创新投融资体制,支持国有文化企业面向资本市场融资,办好重点文化产权交易所,完善文化无形资产评估,健全文化中介机构。

完善文化经济政策。文化经济政策是文化宏观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文化繁荣发展的有力保障,对文化产业和文化市场具有重要的扶持、激励和引导、调控作用。要对当前行之有效的文化经济政策进行延续和规范,对不适应实际需要的政策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探索推动文化经济政策创新,进一步形成文化领域宏观调控目标和政策手段的机制化。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扩大政府文化资助和文化采购。继续执行文化体制改革配套政策,对转企改制国有文化单位扶持政策执行期限再延长五年。健全文化产品评价体系,改革评奖制度,充分发挥评奖在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中的示范、导向和激励作用。加强版权保护,鼓励文化原创,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弘扬民族优秀文化的产业支持力度,打造知名品牌,推出更多文化精品。

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是实现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主要途径。必须坚持政府主导,按照标准化、均等化的要求,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让群众广泛享有免费或优惠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

统筹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涉及面广、各地情况千差万别,需要加强统筹、科学规划、整体推进、提高效益。要建立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协调机制,研究和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推动各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形成合力。统筹市、区、街道(社区)和县、乡、村这两个三级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体育健身等设施,推动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资源整合、共建共享,提高公共文化设施的综合利用水平,发挥其最大服务效益。

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是实现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的内在要求。要以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与公共文化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为主要内容,明确适合、适应、适当的服务标准,制定和实施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标体系和绩效考核办法,做到扩大覆盖、消除盲点、完善服务、改进管理。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推行“菜单式”服务,变“我给你接”为“你需我送”,推动文化惠民项目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真正把公共文化服务的选择权和评价权交给群众。按照反弹琵琶的思路,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文化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和帮扶力度,形成文化服务均等享受、文化发展同步推进的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格局。

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骨干力量。要按照国家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明确不同文化事业单位功能定位,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完善绩效考核机制,突出公益属性、强化服务功能、增强发展活力。探索建立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吸纳有关方面代表、专业人士、各界群众参与管理,创新运行机制。

推动公共文化服务社会化发展。引入公共文化服务竞争机制是提高服务效能的内在要求。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进行项目外包和设施委托管理。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设施等形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培育文化非营利组织,形成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公共文化服务投入机制。建立完善公共文化设施长期免费开放的保障机制,为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多样化平台。

 

提高文化开放水平

扩大文化领域对外开放,是推动中华文化走出去、提升国家文化软实力的迫切需要,也是吸收各国优秀文明成果、促进文化繁荣发展的必然选择。必须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统筹用好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统筹推进文化交流、文化传播、文化贸易,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对外开放格局,推动中华文化走向世界。

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对外文化交流是推动文化走出去的有效手段。要深化政府间文化交流,进一步丰富交流渠道,整合交流平台。要构建人文交流机制,把政府交流和民间交流结合起来,鼓励社会组织、中资机构等参与孔子学院和海外中国文化中心建设,承担人文交流项目。鼓励代表国家水平的各类学术团体、艺术机构在相应国际组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鼓励海外侨胞积极开展中外人文交流。创新交流方式,通过教育培训、语言推广、学术交流、研究资助、文体活动、观光考察等,构建交流网络,提高交流效果。

扩大对外文化贸易。以贸易和投资形式推动文化走出去,更可持续、效果更好。要积极探索市场化、商业化、产业化的运作方式,培育外向型文化企业,支持文化企业到境外开拓市场,鼓励其与国外知名文化机构的合资合作,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在海外设立分支机构、进行战略投资,推动我国文化产品进入海外主流社会。积极探索符合国际惯例和市场运作规律的营销方式,加强国际文化产品交易平台和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充分考虑各国文化传统、宗教信仰、审美标准,贴近国外受众文化需求和消费习惯,推出更多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文化精品。组织实施中国当代作品翻译工程,为文化走出去搭建翻译平台、提供翻译资助,使我们的优秀文化产品能够展示出独特魅力。

提高国际传播能力。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和对外话语体系建设,提升国际舆论话语权,是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重要内容,是传播中国声音、塑造国家形象、维护国家利益的迫切需要。要加快构建技术先进、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现代传播体系,加快形成独具中国特色、能与国际交流的对外话语体系。理顺内宣外宣体制,支持重点媒体面向国内国际发展,提高新闻信息原创率、首发率、落地率。创新对外宣传传播方法,妥善回应外部关切,增进国际社会对我国基本国情、价值观念、发展道路、内外政策的了解和认识,不断增强说服力和认可度。

积极吸收借鉴国外一切优秀文化成果。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学习借鉴一切有利于加强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有益经验、一切有利于丰富我国人民文化生活的积极成果、一切有利于发展我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和机制。加强文化领域人才、技术、经营管理经验的引进和利用工作,吸收外资进入法律法规许可的文化产业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在华进行文化科技研发,发展服务外包。完善文化领域准入政策,强化文化市场监管,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

文化体制改革既与经济体制改革紧密相联,又与政治体制、社会体制改革密切相关,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涉及领域和范围很广。必须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牢牢把握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干部、党管导向的基本原则,妥善处理好意识形态属性和产业属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关系,无论改什么、怎么改,导向不能改,阵地不能丢。抓紧制定出台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任务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完善政策保障,推动文化改革发展迈出新步伐、登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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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建立健全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文化法律制度,并对制定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互联网领域立法等提出明确要求。这一部署明确了我国文化法制建设的性质方向和重点任务,为加强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提供了基本遵循。

(一)

文化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在宣传文化领域依法执政的具体体现。加强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不仅是推进文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对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文化建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文化法律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没有完善的文化法律法规,就不可能形成完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也不可能得到全面贯彻落实。目前,文化领域立法相对滞后,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与国家不断推进法治建设的整体进程不相适应。必须进一步加快文化领域立法步伐,推动文化领域的建设和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2.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提高文化工作科学化水平的重要途径。提高文化工作科学化水平,需要从多方面努力。其中,加强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规范和引领作用,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文化法律法规是对文化建设规律的概括和总结,相对于文化政策而言更具有稳定性、规范性和强制性。通过法定程序把党在文化领域的政策主张上升为国家法律,就使党的政策主张获得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把文化建设实践中形成的新成果、新经验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就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了更为科学、更为具体的遵循。这不仅有利于保证文化建设沿着正确方向发展,而且有利于推动文化工作不断从经验型向科学化转变。

3.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保障。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既需要政策指引、改革推动,也需要法治保驾护航。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需要通过立法来确认和保障;国家鼓励扶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各级政府在文化建设中的责任,需要通过立法加以明确和强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和做法,需要以立法的形式加以固定化。加强文化领域立法、完善文化法律制度,不仅有利于加快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发展,而且有利于文化体制改革的深化和文化体制改革成果的巩固。

4.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是维护国家文化安全的有效手段。对我实行“西化”“分化”,是境外敌对势力的一贯战略。近年来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利用国际惯例和世贸组织规则,大量输出文化资本和文化产品。从近年来我国对外文化贸易争端及世贸组织裁决来看,我们同发达国家在文化领域的竞争经常表现为法律层面的较量,掌握和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已经成为成败得失的关键。面对激烈的国际文化竞争和严峻的意识形态挑战,特别是我国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后文化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果不尽快做好立法方面的准备,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就难以有效抵御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文化渗透,难以在文化软实力竞争中赢得主动。

(二)

近年来,文化战线适应改革发展的需要,加快立法步伐,先后出台了一批法律法规,初步形成了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文化法律体系框架。与此同时,大力加强文化执法工作,建立综合执法机构,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有力推动了文化的繁荣发展。

同时,也要清醒看到,文化领域立法工作总体上比较滞后。一是立法数量少。在我国240多部现行法律中,文化类法律只有5部。与政治、经济、社会等领域相比,文化立法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所占比重偏小,低于教育、科技、卫生等方面的立法。不少方面还存在立法空白,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重要领域只有一些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公共文化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新兴媒体管理方面的立法也比较欠缺。二是立法层级低。称得上法律的,只有《文物保护法》《著作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这“三法两决定”,其余均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由于法律效力低,处罚权限、处罚力度有限,执行难度非常大,对违法违规者往往起不到约束和震慑作用。三是立法质量有待提高。少数法规规章调研不够,内容脱离现实,在实际工作中难以贯彻执行;部分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存在相互抵触的问题,在实际工作中经常出现“依法打架”的现象;一些部门规章更像政策性文件,只有原则性要求,没有具体的行为规范,没有违反规定应承担的责任和处罚性条款,在实际工作中往往无所适从。

造成文化领域立法相对滞后,原因是多方面的,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从客观上讲,宣传文化领域立法具有特殊性,不同于经济、政治、社会领域立法,意识形态属性强,许多问题十分敏感,不仅要处理好发展与管理的关系,还要考虑国内管理规定与国际通行规则的关系,需要反复调研、反复论证。从主观上讲,长期以来我们强调文化工作的特殊性,重政策、轻法律,习惯于行政手段,对文化领域立法的紧迫感不强,对文化领域立法的总体需求、共同特点和应当把握的共性问题研究不够,对重要法律法规合力攻关不够。加之文化领域既懂文化又懂法律的人才非常少,立法力量严重不足。虽然各级宣传文化部门相继建立或恢复了政策法规部门,但人员很少且忙于日常事务,处于“小马拉大车”的状态,难以适应繁重的立法工作需要。

(三)

总结近年来文化领域立法工作,针对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文化法律制度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必须看到,随着改革的深入和事业的拓展,文化领域自身的管理与过去已经有很大不同。不但要管事业,还要管产业;工作对象不仅有体制内的,还有体制外的;系统内部不仅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还有大量刚刚转制的企业;而文化企业中既有国有的,也有民营的,还有股份制的。做好面向全社会的文化管理工作,仅靠红头文件、行政手段、传统管理方式已远远不够,必须学会运用包括法律手段在内的多种手段进行综合管理。

2.健全工作机制,提高文化领域立法的科学化水平。立法是十分严肃的事情,必须建立完善科学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立法质量。一是调研机制。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是立法的第一道工序,任何一部法律法规的起草、修改、出台都应当建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二是征求意见机制。这是立法工作必经的民主程序,有的法律法规要在全系统反复讨论,有的则需要面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三是沟通协调机制。应当充分发挥文化立法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与全国人大、国务院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中央宣传文化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有关重大和敏感问题,及时解决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和冲突问题,确保各项法律法规从精神到原则、从形式到内容、从概念到规范相互衔接、彼此协调。四是专家论证机制。要组建文化立法专家库,联系一批法律专家学者,每一项法律法规的制定都要向专家咨询、请专家论证。

3.加强总体谋划,形成文化领域立法总体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立法是长线工作,一部法律法规出台往往需要几年甚至十几年时间,需要总体把握、超前谋划。一方面,要组织主管部门、立法机关、执法单位的研究力量和社科研究机构、高校的专家学者,对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文化领域立法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估,对国外相关情况和成功经验进行系统考察和了解,对文化立法工作的原则、思路、总体取向进行研究论证,提出对策建议。另一方面,要结合编制“十三五”规划,制定新的文化立法中长期规划,明确今后五到十年文化领域立法的重点项目和时间进度。要加大对文化立法相关研究工作的支持,把文化领域立法总体战略研究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相关重点课题、重要立法调研纳入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加大资助力度,组织力量合力攻关。

4.按照循序渐进原则,积极推进文化领域立法进程。对当前文化改革发展急需的法律法规,如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文化产业促进法、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法等,要抓紧提出立法建议,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抓紧研究起草。要加快互联网领域立法步伐,完善网络信息服务、网络安全保护、网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对目前讨论、制定中的法律法规,要抓紧工作,争取尽快出台。对列入国务院近期立法规划的法律法规,要抓紧组织修改完善,争取按计划完成任务。对那些难度较大又事关重大的法律法规,要适时启动调研工作,进行必要的研讨和论证。

5.充实机构队伍,为加强文化领域立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无论是立法滞后,还是立法质量不高,归根到底是人才队伍问题。现在文化领域立法任务越来越重,立法机构不健全、工作人员少的矛盾非常突出。必须进一步健全各部门法规机构,适当调配编制、充实力量,特别是要吸收一批法律专业的大学毕业生、研究生。同时,要抓好后备人才培养,把文化法律人才培养纳入“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参照新闻传播能力建设的做法,选择部分高校培养硕士研究生,不断壮大文化法律专家队伍,为推动立法工作提供智力、学理支持。(王晓晖 作者系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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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2015政府工作报告中的六大文化关键词

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曾强调,文艺是时代前进的号角,最能代表一个时代的风貌,最能引领一个时代的风气。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文化发展成果。文化是民族的精神命脉和创造源泉。

如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如何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文化发展成果?政府工作报告2015年工作部署中的文化关键词引发代表委员们的热议。

关键词之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报告亮点】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人大代表王亚非--一个国家和社会是否拥有广泛认同的核心价值观,直接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如果没有统一的价值观,中国人的精神和信仰就没有支柱,而只有整个社会有民族信仰、文化信仰,中国才对世界具有影响力。中国梦应该是每个中国人的梦,有传统的文化和统一的价值观才能产生凝聚力。

关键词之二:非物质文化遗产

【报告亮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档案等事业,重视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冯骥才--非物质文化遗产(非遗)的保护工作应该是长期的,这是祖宗留给我们的无形财富,要好好保护。近年来,尽管国家加强了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但许多城市历史遗存和传统村落依然遭到破坏或未得到有力保护,大量珍贵非遗面临消亡。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部分地方官员不了解我国相关的法律。应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执行实效列入地方政府主要领导的年度考核,并建立对政府部门违反这两部法的问责机制。

关键词之三:全民阅读、书香社会

【报告亮点】提供更多优秀文艺作品,倡导全民阅读,建设书香社会。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人大代表朱雪芹--我国自古有耕读传家的说法,读书,无论在城乡,都占据着生活的重要部分。而现在,许多年轻人在空余时间都成了“低头族”,上网聊天、打游戏,读书成了很难看见的风景。我们需要倡导阅读,让书香丰富我们的精神生活。不能口袋富裕了,脑袋却空了。

关键词之四:公共文化设施

【报告亮点】逐步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扩大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范围,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作用。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胡卫--公共文化事业如何适应社会发展、百姓需求?需要政府的投入和倡导,形成一个将文化知识作为人生不可或缺的需求和追求的氛围。公共文化设施不求“高大上”,要做到三点:公平、广泛覆盖、基本保障。博物馆、图书馆、音乐厅这些公共文化设施要将服务的主体定位在广大群众,而不是富裕阶层。

关键词之五: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

【报告亮点】深化文化体制改革,促进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人大代表、新华社山东分社社长徐金鹏--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着力打造一批形态多样、手段先进、具有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实力、传播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媒体集团。这给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融合发展指明了方向。

如何把握最重要的媒体融合发展路径?还是应该坚持“内容为王”,加大新闻原创首发力度。这就要求新闻记者不忘初心,勿忘人民,多多深入实际,搞好调查研究。此外,还要有先进技术作为支撑。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应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多方面进行深度融合。

关键词之六:国际传播能力

【报告亮点】拓展中外人文交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代表委员点评】全国人大代表、光明日报社总编辑何东平--“拓展中外人文交流,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写入政府工作报告,表明了本届政府对文化事业的重视。这也是对广大媒体从业者的一种鼓舞。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要求我们的文化软实力与此相适应,而国际传播能力正是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全球化背景下,如何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需要我们向世界展示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让中国文化顺利走出去,加强中国与世界的人文交流,让世界了解中国,最终实现文明的互鉴、共同促进世界的和平发展。

此外,我们还应在新兴媒体上掌握主动权,否则就无法在国家话语权上掌握主动权,也就无从提高国际传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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